問一:人的主要目的(終極目的)是什麼?
摘自《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》 (1647 年)哥林多前书 10:31 ;罗马书 11:36 ;诗篇 73:25-28 。
人的首要目的,是榮耀上帝,並且永遠以祂為樂。
認信聲明
这些基础文件由福音联盟理事会于 2007 年 5 月 22 日通过,并于 2011 年 4 月 12 日修订。经福音联盟( thegospelcoalition.org )许可使用,地址:德克萨斯州奥斯汀市,邮编 78717。
最初由蒂莫西·凯勒博士和D.A.卡森博士共同撰写。
1. 三一真神
我們相信獨一的神,永恆地以三個同等神聖的位格存在: 聖父、聖子、 和聖靈,彼此認識、 愛、和互相榮 耀。這又真又活的神,祂的愛和神聖是無限完美的。祂是萬有的創造者,包括可看見和不能見的。因此,祂 是配受所有的榮耀和尊崇。祂是不朽和永恆的,祂自始完全及詳盡地知道未來的一切,承托和主治萬有, 並護佑達成祂永善的目的,為自己救贖一群子民和修復已墮落的創造,回到稱讚祂榮耀的恩典。
2. 啟示
神已在創造的秩序裡滿有恩典地彰顯了祂的存在和能力,又尊貴地在祂道成肉身的兒子裡向已墮落的人 類啟示了自己。而且,這是說話的神,祂藉著聖靈有恩典地以人的言語顯示了自己:我們相信神所默示的 話,已保存在聖經舊約和新約的六十六卷書內,也是祂拯救世界的紀錄和途徑。唯獨這些記載是神逐字 啟示的話語,是終極的權威和其原稿為無誤的,是祂救恩旨意完全的啟示,足夠所有神要求我們所信和所 行的,和所提及一切知識領域的終極權威。我們承認由於我們的有限和罪性,令我們無法完全參透神的真 理,但我們肯定,藉著聖靈的啟迪,我們能真實地知道神啟示的真理。我們要相信聖經的一切教導都是神 的教訓,它所有的要求都當以神的命令來遵守,並且相信一切的應許都是神的承諾。當屬神的人聽見、相 信、和遵行這道時,他們就被裝備為基督的門徒和福音的見證人。
3. 創造人類
我們相信神按著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、創造人類。亞當和夏娃是在受造之列,神宣告這創造是甚好的。亞 當和夏娃接受神的託付,去關懷、管理、治理各樣受造之物,過聖潔的生命,以及與創造主聯合,建立親密 的關係。男與女,都同等地按著神的形象被造,藉著信靠耶穌基督同樣地得以進入神的國度,也同樣被呼 召離開消極放縱的生活,以至在公眾和私人生活中都積極投入家庭、教會及社會。神創造亞當和夏娃,使 他們成為一體,並互相補足,以建立男女之間性關係的唯一規範模式。這樣的婚姻關係最終用來表達基督 與教會的聯合。在神智慧的旨意裡,男與女是不可隨便互換的,而是以彼此充實的方式互為補足。神命定 他們各有獨特的角色,從而反映基督與教會之間愛的關係。丈夫為首,以表現出基督捨己的愛與關懷;妻 子順服丈夫,就是教會愛主的榜樣。在教會的事奉中,我們鼓勵男與女都服事基督,並在神子民的各種事 奉中,發展他們的潛能。基於創造、墮落與救贖,教會領袖獨特的職份是授予勝任的弟兄,絕不能因文化的 發展而偏離。
4. 墮落
我們相信亞當是按神的形象被造,但因被撒旦引誘以致犯罪,神的形象被扭曲,而且也喪失了他和後裔本 來應得的祝福。結果,世人都與神分隔,在每一方面都敗壞 (如在肉體上、精神上、意志上、情緒上、靈性上) ,最終要受審判,並且必致死亡 (就是與神慈愛的介入隔離)。在神的公義與聖潔的忿怒下,世人最大的需 要就是要與神復和。世人唯一的盼望就是神那份我們不配得的愛,只有祂能拯救我們,使我們與祂和好。
5. 神的計劃
我們相信神從亙古已決定了以恩典拯救各族、各言語、各民、各國中大群的罪人,預知和揀選他們。我們相 信神使那些藉著恩典信靠耶穌的人稱義和成聖,並且有一天祂將要使他們得榮耀 — 都要讚美祂榮耀的 恩典。神既已為蒙祂揀選的人預備了救恩,又預備了基督成為他們的救主,就在愛中命令及要求世人悔改 和相信祂。
6. 福音
我們相信福音就是關於耶穌基督的好信息 — 這耶穌是神的智慧。雖然這是神對那些蒙拯救的人的大 能,但對世人來說是愚拙的。這福音是論及基督的,以十字架與復活為中心:如果基督沒有被宣揚,福音就 沒有被傳開;如果祂的死及復活不是中心,真正的基督就沒有被宣揚 (經上說:「基督…為我們的罪死了… 第三天復活了。」)。這好信息是建基於聖經 (祂的死與復活是有聖經根據的)、神學及救贖計劃 (基督為我 們的罪而死,使我們可以與神復和)、歷史 (如果救贖的事沒有發生,我們的信是徒然的,我們仍舊活在罪 中,而且比眾人更加可憐)、使徒 (使徒是救贖事件的見證人,這信息是交託他們並由他們傳開)、和相當個 人的 (每一個人接受、相信及堅持,都能得救)。
7. 基督的救贖
我們相信,因著愛及順服父的原故,永在的子成為人:道成為肉身,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,二性在一個位 格之內。成為人的耶穌,是應許中以色列的彌賽亞,由聖靈感孕,童貞女馬利亞所生。祂完全地遵行天父的 旨意,活出無罪的生命,並行神蹟奇事。祂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,第三天從死裡復活,升天。祂作為中保的 王,坐在父神的右邊,在天上和地上都行使神的主權。祂是我們的大祭司及公義的中保。我們相信透過祂 的道成肉身、生、死、復活及升天,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代表及代替者。祂這樣行,為的是叫我們可以成為 神的義:祂在十字架上除去了罪,挽回了神的忿怒;因祂揹負我們所有的罪債,使相信的人可以與神復和。 透過祂的復活,父引證了耶穌基督的清白,打碎了死的權勢,戰勝了那曾掌權死亡的撒旦,給祂的子民帶來 永遠的生命。透過祂的升天,祂永遠被高舉為主,而且又為我們預備地方,使我們可以與祂在一起。我們相 信除祂以外別無拯救,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名,使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因為神揀選世上低下的、卑賤 的、無用的,以致沒有人可以在祂面前誇口這是我們的義、聖潔和拯救。基督耶穌為我們成為從神而來的智 慧。
8. 罪人稱義
我們相信透過祂的順服和死亡,基督完全除去了人的罪債,使人稱義。透過祂的獻祭,祂為我們的罪承擔了 懲罰,適切、真實及完全地代我們滿足了神的公義。藉著祂完全的順服,祂代我們滿足了神公正的要求,因 為唯有透過信心,祂那完全的順服使所有信靠基督的人也被神接受。正如天父將基督賜給我們,接受了祂 為我們的順服和懲罰,並非因我們有任何可取之處,完全是神白白的恩典,為的是讓神的公義和厚恩能在 罪人的稱義中被榮耀。我們相信個人和公開順服的熱衷,都是源自這白白的稱義。
9. 聖靈的能力
我們相信聖經所宣告及耶穌基督所肯定的拯救,是藉著聖靈給予祂的子民。聖靈被父及子差遣,榮耀主耶 穌基督,又如”另一位”保惠師與信徒同在並在他們裡面。 祂叫世人知罪、公義和審判,又藉著祂的能力 及奧秘,叫靈性上已死的人再生,使他們甦醒、悔改、相信,在祂裡面他們受洗,與主耶穌聯合,以致他們單 靠著恩典及相信 耶穌基督,在神面前得以稱義。藉著聖靈的工作,信徒得以更新、成聖,和進入神的家。他 們與神的性情有份,並接受祂主權所分配的恩賜。聖靈是所應許產業的憑 據,在這個世代內住、指引、教 導、裝備、復興、和堅立信徒有能力去活像基督和事奉。
10. 神的國度
我們相信那些得以進入神的國度的人,是藉著神的恩典得救、憑著信心與基督聯合、被聖靈重生的,他們 並得享新約的福樂:就是罪得赦免、內心更新,以致喚醒那榮耀、信靠和順服神的渴望,以及盼望將要顯現 的榮耀。善行是救恩不可或缺的證據。信徒就如腐敗世代中的鹽和黑暗世界中的光,不應離群遁世,反之, 我們應該為社會效力,因為國家的榮耀及聲譽都是要獻給永活的神。認清了是誰的創造,又因為我們是神 國的子民,我們就必須愛人如己、對人行善,特別是對那些神家裡的成員。神的國度已經存在、但尚未完全實現,神要在世上執行祂的主權,直到萬物的終極救贖。神的國是入侵撒旦黑暗國度的力量,透過悔改和 信心使人的生命更新,將他們從那國度拯救出來。因此,它必然要建立一個屬於神的新群體。
11. 神的新子民
我們相信神的新約子民已經來到屬天的耶路撒冷,他們已經在天上與基督同坐。這普及的教會是在以基 督為首的地方教會中被顯明。所以,每一間”地方教會”就是神的家、是永生神的群體,是真理的柱石和根 基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、是祂眼中的瞳仁,被刻在祂的手上,並永遠許諾給她。教會被分別出來,是因著她 的福音信息、她的聖禮、她的紀律、她的大使命,以及最重要的是她對神的愛和她的成員彼此相愛及對世 人的愛。最關鍵的是,我們所珍貴的福音,同時是有個人和群體兩方面的,而且缺一不可。基督耶穌是我們 的平安:祂不單帶來與神同在的平安,也為疏離的人帶來平安。祂的目的是創造一個在祂裡面的新群體,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,使猶太人和外邦人歸為一體,與神和好了,以促成和平。當教會的成員不以自我 為中心,乃是為彼此服事和服事鄰舍而活的時候,教會就成了神將來新天新地的記號。教會是神的靈的居 所,也是為神在世上持續的見證。
12. 浸禮與主餐
我們相信 洗禮與主餐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。前者是與進入新立約的群體有關,而後者則是這約持續的更 新。兩者同時是神向我們所承諾的神聖恩典的渠道,亦是我們順服那曾被釘及現已復活的基督公開的誓 言,並盼望祂的再來及萬事的成就。
13. 萬物的復和
我們相信主耶穌會親自以榮耀的身體聯同祂的聖天使再來,那時祂將作最後的審判,祂的國度亦會完全成 就。我們相信義與不義的都會身體復活,如我們的主所教訓:不義的要受審判和在地獄裡受永遠有知覺的 刑罰;義人就得以進入新天新地和公義之家的福樂中,與那坐在寶座上的及羔羊同在。到那日,因為基督 的順服、受苦和得勝,教會在神的面前無可指責,所有的罪都得到潔淨,罪的惡果也永遠消除。神與祂的子 民全然同在,他們將即時被祂那無可媲美的聖潔吸引,萬物都會讚頌祂榮耀的恩典。
The Chicago Statement on Biblical Inerrancy 《芝加哥聖經無誤宣言》
於 1978 年 10 月,由來自不同宗派、神學院與教會的 200 多位福音派領袖共同制定。知名簽署者包括 Wayne Grudem、R.C. Sproul、J.I. Packer、D.A. Carson、John MacArthur 等許多人。來源: DefendingInerrancy.com
肯定與否定條款
(Articles of Affirmation and Denial)

